冀通信〔2006〕26号

  关于2006年度客服话务员等
四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的通知

中国网通河北省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河北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通河北分公司,河北省电信分公司,中国卫通河北分公司:

根据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通信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冀劳社办[2003]352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地方劳动监察部门的要求,为规范通信行业招聘用工行为,限期做到全面持证上岗工作,现将2006年度客服话务员、电信业务营销员、电信营业员、移动通信营业员等四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及范围:

1、客服话务员:从事电信业务咨询、话费查询、投诉申告、业务受理等综合服务工作的人员。

    2、电信营业员:从事电信业务申请受理及帐务处理的人员

    3、电信业务营销员:从事电信业务宣传推广、市场研究和开发、营销策划、揽收受理等工作的人员。

    4、移动通信营业员:从事移动通信业务申请受理及帐务处理的人员。

    鉴定范围包括联办、委办及代办部门中从事上述职业(工种)工作的人员。

    二、鉴定等级及申报条件:

    1、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

    申报条件: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并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2、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2)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3)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3、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四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2)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

三、实施步骤:

1、报名

1)申报者须填写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A4纸打印);

2)交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其中2张贴于申请表,其余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好姓名及单位;

3)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复印)

4)企业审查申请人员基本信息,签字盖章并汇总申报材料于8月25日前报鉴定中心;

5)鉴定中心审核后发准考证。

2、培训

为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过鉴定促进员工努力学习,提高服务工作水平,按《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组织好培训工作。采用两种组织方式:(1)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与自学相结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课时及内容认真完成培训工作。(2)河北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培训,请拟参加单位或个人于2006年8月底前报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教材统一使用信息产业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编审的职业技能培训丛书。

3、鉴定方式、考试时间、地点:

1)鉴定方式分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均采用闭卷笔试和百分制,考试考核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单项成绩合格者,两年内有效。

2)考试时间:

客服话务员等四个工种的鉴定考试每两年组织一次。2006年度考试安排:

电信业务营销员2006年10月21日考试一次

移动通信营业员、电信营业员、客服话务员等三个工种同一等级平分为两批考试两次,第一次2006年10月21日(A卷),第二次2006年10月22日(B卷)

理论考试时间:  8:30-10:00

操作考核时间:  10:30-12:00

3)考试地点设在全省各市,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四、费用:

1、报名鉴定费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文件(冀价行费字[1999]15号)规定标准:

报名费:10元/人

鉴定费:初级160元/人

        中级230元/人
            高级300元/人

2、教材资料费

信息产业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丛书

1)《移动通信营业员》40

2)《电信营业员》 45

3)《电信业务营销员》50

4)《话务员》45

以上费用由单位在报名时收取,一并交河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单位:河北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槐北路支行

帐号:131080230018000261908

五、本次鉴定考试涉及人员较多,每个市各运营企业在同一个考点。要求各单位主管鉴定人员带队参加考试,做好组织管理,遵守考场纪律,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各级通信企业一定高度重视,普遍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培训,提高鉴定质量,妥善安排培训考试期间的工作,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开展。

明年上半年,我局将会同劳动监察部门对上述四个工种的就业准入及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届时公布各企业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情况。

六、联系电话与联系人:

咨询电话(报名汇总)0311-85890002 王敬慎

订购教材: 0311-83901200 王峰涛

 

附件:1通信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技能鉴定申请表  下载

     2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统计表  下载

(均可在河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www.heca.gov.cn

 

 

 

二ОО六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客服话务员等  技能鉴定  通知                 

    局内:局领导,存档2份。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8月4日印发